1.建筑物應用作用的變化:這些建筑都是按照原來的抗震標準設計和建造的,有些已經(jīng)達不到現(xiàn)行的標準規(guī)定。即使能達到現(xiàn)階段的標準規(guī)定,由于應用功能的變化,抗震性能也達不到新的應用功能,因此必須進行結構加固。
2.工程施工過程中建筑物質量不符合要求:在填充墻結構中,磚砌體質量差是造成填充墻結構破壞的主要原因。有些人在施工過程中為了方便,通常將水平和垂直墻分開,細石泵與填充墻之間沒有有效的連接,使水平和垂直墻不能合理地連接成一個整體。在結構結構中,砌體不在剪力墻中的預埋件上連接建筑鋼筋。同時,由于柱梁交叉,梁高中心城市建筑鋼筋蜿蜒曲折,主筋難以捆扎,現(xiàn)澆混凝土質量無法獲得。這種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對房屋抗震非常不利。
3.建筑方案設計本身不科學:建筑物的破壞隨工程建筑平面布局而變化.結構模式和抗震對策的差異。房屋平面圖復雜,建筑立面設計方案不規(guī)則。如果質量彎曲剛度不對稱,自然災害更容易造成扭曲或形變,進而加劇房屋地震。同時,當房屋的高寬比和高度超過標準時,平面圖也容易彎曲損壞。
4.路基無效:建筑物路基飽和風化層.粉土層時,在明顯的道路健身危害下,土壤中的地面應力大幅增加,導致路基土蒸發(fā),承載力降低甚至完全缺失,從而對上端結構造成破壞。